一、設計原則
布局應清晰合理,不應交叉混合使用,且應符合人、物分流的原則。
二、面積要求
1、中心總建筑面積宜不小于 1000㎡;潔凈使用面積不小于500㎡
2、潔凈室的凈高度應在 2.5-2.8m 之間。
三、功能分區
- 潔凈區:更衣室、緩沖間、制備室、培養室、配液室、微生物檢測區
- 非潔凈區:樣本接收室、免疫檢測區、細胞生物學檢測區、理化檢測區、倉儲室、洗消區、供氣室、數據處理室、檔案室
四、特殊要求設計
- C級:二更、緩沖、細胞制備區、細胞培養區。C+A級:細胞制備操作相關 區域。
- 溫濕度:溫度應控制在 22±4℃,濕度應控制在 45%~65%為宜。
- 壓差:潔凈區與非潔凈區之間、不同空氣潔凈度的潔凈區之間的壓差應>10Pa。
- 送風量:總送風量中(非單向流)應有 10%~30%的新風量。
- 噪聲:噪聲級(空態)應≤65dB(A)。
- 照度:一般區域宜>300LX,對照度有特殊要求的區域(細胞產品燈檢區)應設置局部照明。
- 滅菌:潔凈區的日常空氣消毒設施宜采用臭氧消毒和紫外線消毒兩種系統.
五、必配儀器設備
- 潔凈工作臺、生物安全柜、冷凍離心機、二氧化碳細胞培養箱; 倒置熒光顯微鏡;
- 4℃醫用冰箱、-20℃醫用冰箱、滅菌柜、電熱鼓風干燥箱、負 80℃超低溫冰箱;
- 三分類血液分析儀、自動細胞計數儀、微生物培養儀、普通光學顯微鏡、流式細胞儀。
六、可選配儀器設備
程控降溫儀、氣相液氮罐、快速細胞分析儀、純水儀、五分類全血細胞分析儀、全自動酶免工作站、核酸檢測工作站、酶標儀、梯度 PCR 儀、凝膠成像系統、小型微量冷凍離心機。
七、人員設置要求
(一)醫學負責人 :
1、取得《醫師資格證書》,具有臨床經驗;
2、具有至少五年細胞產品應用與管理方面的實踐經驗;
3、接受過細胞治療專業知識培訓。
(二)技術負責人 :
1、具有至少五年細胞細胞產品制備實踐及管理經驗;
2、接受過細胞相關專業知識培訓;
3、具有 GMP 相關經驗。
(三)質量負責人
1、至少具有生物相關專業本科以上學歷;
2、具有至少五年從事細胞制備和質量管理的實踐經驗,其中至少三年的細胞產品質量管理經驗;
3、接受過與所制備細胞相關專業知識培訓;
4、具有 GMP 相關經驗。